金融观察
证监会未来对于债市的统一监管,需要匹配的大数据库及技术手段,对于各类上报数据能够高效精准甄别、分析,从而为更好实现对于债市的日常管理提供重要助力。
作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我国债市朝着统一监管的方向又迈进了重要一步。日前,央行、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协同配合,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以往,中国债券市场上,不同的债券品种由不同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注册、备案,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分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债券市场不同的债券品种由央行、发改委、证监会、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分别监管。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一方面可能会因为多头管理,从而存在某些监管盲区,影响监管全覆盖。另一方面,由于各参与监管部门的定位、职能不同,也可能会产生对于监管理念及管理模式的差异化,导致差异化监管,不利于债市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
中国债市近年来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巨大。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债券市场余额达到83.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二,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债市的高速发展也就需要同步完善的监管体系,尤其是从相对割裂的多头监管走向统一监管。
此次统一监管,其实也应和了这两年来的“穿透式监管”模式。穿透式监管体现了监管规则的公平性:不论什么类型的企业,只要做相同的金融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相应一致。穿透式监管可避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避免监管套利。随着债市监管明确由证监会执法,拥有行政执法权的证监会,能够进一步加大对债市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力度,尤其是在欺诈发行方面。同时,证监会与公安机关还建立了合作机制,对于涉及司法犯罪层面的,可以联合执法,体现依法治市的权威性。
当然,债市统一监管还需持续升级,债市统一执法的具体工作流程机制还有待细化落实,包括之前各部门监管职能及掌握的相关资源交接。这个过程宜快不宜慢,证监会需要牵头协调各部门的转交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点完成。
此外,《意见》强调,证监会在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中,有权要求债券市场自律组织、交易所和交易平台、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市场参与机构等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交易记录、登记托管结算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证据材料,并在必要时依法向有关部门、单位调取与被调查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征信记录、通讯记录等信息。这也意味着,证监会未来对于债市的统一监管,需要匹配的大数据库及技术手段,对于各类上报数据能够高效精准甄别、分析,从而为更好实现对于债市的日常管理提供重要助力。这将考验证监会的技术治理能力。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潜力仍然很大,但也必须有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予以配套。债市由证监会统一监管,对于打通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各项管理标准,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也为中国债券市场保持长期良好向上态势打下了基础。我们也期待,证监会接下来对于债券市场的管理,有更多的改革创新举措,不仅能推进债市的发展,也为其他新兴金融市场的管理提供借鉴样本。
□毕舸(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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