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关于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相较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7号),征求意见稿共作出18条修改。具体来看,均是对外资银行业务的进一步规范。例如,在原第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第九条内容为:“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增设分行,如合并计算的营运资金满足最低限额及监管指标要求,该外国银行可以授权中国境内分行按法规规定向增设分行拨付营运资金。”
(钟源)
新闻推荐
24日,欧盟特别峰会前夕,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抵达欧盟总部,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磋商“脱欧”协议。新华/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