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王璐)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基本上形成于1998年前后,主要涵盖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其弊端是无法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
为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将有效解决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以及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等弊端,有利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实施绩效管理。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林业苗圃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不再执行。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在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又先后印发了国有林场和苗圃、测绘事业单位、地质勘查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9类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新制度与现行制度相比有重大变化与创新。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大大提高了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对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扩大了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准确反映政府“家底”信息,为相关决策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大大简化了单位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
为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平稳实施新旧制度衔接转换,区财政局有序开展了新制度实施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加强对新制度贯彻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为新旧制度转换和新制度实施奠定扎实的人员基础;加强学习新的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制定新制度业务操作具体流程,设计科目列表,研究新旧制度衔接相关问题。下步,区财政局还将组织专题培训,确保新的会计制度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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