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期来看,中弘股份的退市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互为独立的两件事情,二者之间没有交集。然而,事情是普遍联系的,如果我们将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进一步说,就是中弘股份也进行股份回购的话,那么这将出现怎样一种情形?也许这时就会有奇迹出现:中弘股份或许可以逃过退市的厄运了。
中弘股份与回购制度修改失之交臂
假如《公司法》对股份回购条款的修改获得通过的时间能够提前一个月,那么这种奇迹的发生就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公司法》与“意见”都是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为维持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进行的股份回购还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只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而“意见”甚至还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来为股份回购筹资。同时“意见”还明确了上市公司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的两种情形,即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
《公司法》的修改如果能早一个月通过,或者中弘股份如果没有启动退市程序的话,那么中弘股份是完全可以按照《公司法》与“意见”的精神来进行股份回购的。毕竟对于中弘股份来说,进行股份回购也是一种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如此一来,中弘股份还会出现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的情形吗?进一步说,中弘股份还会因此而退市吗?当然,股市里没有“如果”,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中弘股份有可能成为绝版的“1元”退市股呢?
市场将少有公司轻易成为“1元”退市股
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那些低价股显然不愿意步中弘股份的后尘。中弘股份错过了股份回购的机会。但如今有了修改后的《公司法》以及“意见”的出台,当其他的低价股可以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来维护股价的稳定,就不会轻易出现“1元”退市股了。很显然,这是股份回购制度对A股退市制度的一种颠覆。这不利于打扫股市垃圾,也不利于加大上市公司退市力度。
这是新的股份回购制度所带来的一个新问题。很显然这个问题是需要予以正视的。如果允许上述操作,那么“1元股”退市制度就会受到严重威胁。当然,如果要让“1元股”退市制度发生作用,那么股份回购制度就要加以完善,要对上市公司基于保壳需要而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加以禁止。毕竟在允许上市公司基于“保壳”目的而进行股份回购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因为“1元股”而退市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减少。
当然,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还是要有风险意识。即便股份回购制度没有进行修改,但投资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因为上市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上限是10%。如果股市行情持续低迷,上市公司基本面一直恶化的话,那么,即便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但仍然不排除上市公司在完成10%的股份回购后,股价仍然有回调到1元下方的可能,公司股票仍然有可能沦为“1元”退市股。也就是说,股份回购可以减少“1元”退市股的出现,但却很难做到让“1元”退市股绝版。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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