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末,证监会公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配套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私募资管业务规模已达27.77万亿(截至2018年6月30日),个别机构也暴露出偏离资管业务本源、主动管理不足、风险控制薄弱等问题。此次《资管细则》出台有利于实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存量资管业务平稳过渡,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资管细则》明确各类私募资管产品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规定“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数量要求等;本次《资管细则》中明确了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担任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延续了《资管新规》的精神,给予银行和保险资管机构更平等的地位。
过渡期内,《资管细则》的推出在缓解当前金融市场压力的同时,强调风险意识的重要性,有助于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
交行私行高级经理张崇武表示,从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看出,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资管细则》在募集销售、信息披露、投资运作等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近年来自媒体快速发展,受众广泛,部分机构会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等自媒体进行产品宣传,比如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产品净值等。考虑到通过自媒体的方式宣传很难控制用户的特定性,此次《资管细则》明确规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通过自媒体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华商报记者 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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