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建仓买入,上电视荐股后卖出,国开证券经纪人操纵证券市场,被判11个月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3起案例均涉及金融证券领域的犯罪。其中有一个案例,是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这起“股市黑嘴”“抢帽子交易”案再次引发关注。
“抢帽子”交易这个名称起源于早期证券交易所内交易员喊价的动作,引申含义是指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公开评价推荐自己买卖或持有的证券,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当天买入的股票,必须隔天才能卖出。
“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盲目听信小道消息,对股市要多一些理性判断,不能被人当做了“韭菜”,多一份风险意识,看紧自己的钱袋子。”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在回答记者时候这么说。
买卖股票四千多万获利75万元
在最高检的通报的案例中,朱炜明1982年7月出生,是原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纪人,还当过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
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朱炜明在担任国开证券经纪人期间,先后多次在其受邀担任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之前,使用实际控制的三个证券账户,事先买入多只股票,并于当日或次日在上述电视节目中,对其先期买入的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于节目在电视台首播后一至二个交易日内抛售相关股票,人为地影响前述股票的交易量与交易价格,获取利益。
作案金额多少呢?买卖股票一共四千多万,但尴尬的是,获利只有75万。
经查,其买入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094.22万余元,卖出股票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169.70万余元,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
2017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朱炜明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看紧钱袋子不要当“韭菜”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顾佳说,通过办理朱炜明案,我目睹了证券市场一些不规范操作,从承办人的角度,感觉我们证券市场还是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还有,我们证券资本市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也要加强。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盲目听信小道消息,对股市要多一些理性判断,不能被人当做了“韭菜”,多一份风险意识,看紧自己的钱袋子。
《谈股论金》已有两嘉宾出事
除了朱炜明,前不久,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因操纵佳士科技(300193)等39只股票,买卖交易超15亿!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4300万元,并处8600万元罚款。一共罚没近1.3亿元。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
综合新华社
《中国基金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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