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日前正式印发 《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提出,将逐步扩大首套刚需优先选房比例,努力满足刚需人群首次购房需求。
《操作规程》规定,凡符合武汉市住房限购政策,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同时,开发商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不能少于48小时。这意味着开发商不得突袭收资料。排队登记“抢房”等情况也将受到制约。
此外,开发商在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优先选购房源和优先选房顺序必须经公证摇号确定。在公开销售后,开发商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对外公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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