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慕继平通讯员曹彬陈苗苗报道为获取更多的“以太币”,陶某组装了8台“挖矿机”,由于“挖矿机”非常耗电,为省电,他竟动起了偷电的歪脑筋。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陶某因盗窃国家电力资源为自己换来了刑罚。
陶某从事电脑销售业务,常接触到虚拟货币,慢慢也动了“一夜暴富”的心思。2017年5月,陶某开始着手订购电脑主板、显卡等配件,通过QQ群学习,陆续组装了8台以太币“挖矿机”,开启“挖矿”发财路。由于“挖矿机”耗电巨大,为了节约成本,陶某便联系电工蔡某帮其调改电表,让电表丧失正常计量功能。陶某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却不知用力过猛,引起了供电部门的注意。供电公司开始对事发地进行排查,最终发现了“挖矿”地。
截至案发时,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陶某仅仅获取七八枚以太币,非法获利13000元左右,但窃取的电力竟高达5598千瓦。鉴于被告人陶某已退赔电力公司电费以及相关费用,且认罪态度较好,最终陶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行情甚好,价值上“一日千里”,博足了年轻人的眼球。很多人怀揣着暴富梦,想方设法地“挖矿”。法官提醒,年轻人想富有不是坏事,但是获取财富要守法,违法攫取最终会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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