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并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称,将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
《方案》明确了试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
二是扩大投资领域开放。选择金融、航运、商贸、文化等六大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三是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
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
五是完善法制保障。各部门要支持试验区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为适应建立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方案》要求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促进投资与贸易的税收政策。
又讯海关总署27日向媒体披露了其出台的支持和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相关措施。例如,改革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线进境货物“先申报、后进区”的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进区、再申报”,满足企业对货物快速放行的需求。以往海关凭进境备案清单放行,现在创新为凭货物舱单放行然后再办理报关手续,企业可在货物进入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再申报,预计可以减少企业60%左右通关时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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