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肩负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的整个中国金融业的监管职责。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金融业属于混业监管时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中国金融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相继成立。
1998年,中国保险业的监管大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到新成立的中国保监会。
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对银行业的监管由新成立的银监会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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