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多年来一直坚持担当社会责任,充分利用营业网点LED、LCD等宣传载体,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及海报宣传,还采取进学校、进社区设立宣传台、向学生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维护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目前正在2018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并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宣传一系列金融知识。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依法求偿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二、金融消费者要增强自身风险责任意识。
金融消费者通过广告接触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的从业人员,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谨慎的选择,坚决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消费者在接触到金融广告时,在作出最终决定前可以通过如下的“三多”步骤来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
1.多问。涉及具体金融产品的广告,都应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可以询问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广告的资质,询问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询问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
2.多想。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之前,想一想广告中的金融产品的风险在哪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多大。个人应对自己做出的金融决策负责,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当金融广告的收益让人心动时,不妨先去做一下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后再做出明智的决策。
3.多学。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广告层出不穷,金融产品和服务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但是金融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金融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中国银行金融消费者维权热线:95566(信用卡专线:4006695566)。
注:以上内容摘自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汇编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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