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各种关于新三板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一时间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尽管具体内容如何不得而知,但从近日证监会披露的对于各类议案、提案回应中,或许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在官网密集披露了47份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政协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回复,其中有12份涉及新三板,有9份直接在文件名称中提及新三板。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人大、政协的建议、议案多数聚焦在如何发展新三板市场、如何增强市场流动性、如何进行新三板制度改革,对于市场颇为关注的“三类股东”、IPO转板等热点话题,证监会也有正面回应。
证监会并未在IPO申请及受理阶段设置差别性政策,已有多家存在“三类股东”的拟上市企业提交IPO申请获受理。同时,鉴于“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涉及发行人股权清晰等发行条件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目前,证监会正积极研究“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的适格性问题。
对于转板,证监会表示相比之下,证监会对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公司挂牌新三板豁免核准,新三板挂牌企业已逾万家,创新层挂牌企业已逾千家。因此,新三板挂牌企业直接转板或开通IPO绿色通道的制度设计,需统筹考虑市场公平与监管秩序,审慎研究推进。
据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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