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已达上万家。海东图
业界预期已久的新三板改革终于落地!12月22日,新三板市场“三箭齐发”,在交易制度、分层机制、信息披露三方面推出改革措施,以解决当前市场定价机制不公允、流动性欠缺、创新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新政主要包括三个文件: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三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这次新政出台,会给新三板市场来哪些变化?是否会给A股特别是创业板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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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是本次改革重中之重
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介绍,截至2017年11月末,新三板挂牌公司达11645家,其中,5426家公司完成8279次股票发行,融资总额3888.22亿元。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新三板存在着“成长的烦恼”——在分层制度实施后,创新层准入标准一是盈利要求偏高,导致一批优质挂牌公司无缘创新层;二是对于营收规模要求偏低,导致一批财务稳定性偏弱、经营风险较高的公司进入创新层;共同准入标准缺少对股东人数等指标的要求,导致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参差不齐。
在问题导向的驱动下,此次分层制度的修改完善,调整创新层的部分准入和维持标准,旨在促进更多优质企业向创新层聚集,提高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奠定基础。
一是在差异化准入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
二是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的要求。
三是着眼于提高创新层公司稳定性,防止“大进大出”,将维持标准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创新层财务指标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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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此次的改革“压舱石”,分层制度作出了多项修改,其中创新层准入条件的财务标准调整较多。
标准一:重在盈利能力。原来的规定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为扩大创新层对优质公司的覆盖面,将净利润由两年平均不低于2000万元降低到两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由不低于10%降低到不低于8%;同时,为防止规模过小、经营不稳定的公司进入创新层,增加2000万元最低股本要求。
标准二:重在公司成长性。原来的规定为“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为防止收入规模过小、业绩波动较大的公司进入创新层,提升创新层公司质量,将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值由不低于40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6000万元,同时保留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变。
标准三:重在市场认可度。原来的规定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为与交易制度改革后的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相衔接,将“做市市值”修改为“做市市值或者竞价市值”。同时,考虑标准三没有盈利和收入要求,公司经营风险较大,对公司的净资产应有更高的标准,将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调整为股本不少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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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集合竞价取消盘中协议转让
此次改革在交易制度方面包括了四方面内容:
一是引入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同时与分层配套,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
二是分类纾解协议转让需求,对于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交易,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协议转让;对于属于特定事项的协议转让需求,可以申请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
三是完善做市转让方式,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增加特定条件下的协议转让安排;改革收盘价确定机制,增强价格稳定性。
四是将前期以通知形式规定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纳入《转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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