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建新)11月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严厉打击违法广告、消费维权、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严打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尚不具备销售条件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有不良用语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和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房地产广告。同时,方案要求,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必须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打击不正当竞争手段方面,方案要求,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打采取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折扣、谎称降价或者暗示将要提价等手段,诱导购房者与其交易的行为;严打房屋评估、抵押等业务中的商业贿赂、滥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采取虚假宣传从事房地产销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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