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邓柱
近年来,池州市将社会投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主抓手,注重强化政策保障,放开准入门槛,创新建设模式,在资源资产资金市场化配置、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增长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截至4月末,全市私营企业16413户、个体工商户74216户,同比分别增长14.5%、12.8%;1-4月,民间投资完成123.7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社会投资比重75.4%。
降低门槛,
让社会资本投资“有门”
结合实际,找准影响社会资本进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有效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各类资本享有同等待遇。池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对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并规定非公医疗机构在价格税收、土地使用、人才流动和职称评定、医保(农合)定点、技术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目前,池州市民营医院数量达18所,2家民办医疗机构在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将130多所民办幼儿园纳入普惠园范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按学生数核定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对民办学校教学研究、教师职称评定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自2011年开始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连续成功举办六届绿色运动健身大赛,先后承办国际铁人三项、环平天湖半程马拉松等18项国家级赛事。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实施“商贸活市”战略的若干政策的意见》,支持民间资本有序参与成品油零售网络建设,规范发展典当拍卖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出台《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展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家,其中省A级以上信用企业5家。
拓宽融资渠道,
让PPP项目“开花结果”
2014年,池州市探索实施了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被财政部列为首批PPP示范项目,也是全国30个PPP示范项目中第一个签约运营的项目,并遴选为全国七个PPP项目经典案例之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池州市充分发挥污水处理PPP项目品牌效应,组建PPP中心,制定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动态调整的PPP项目库,(下转A3版)
(上接A1版)在库项目96个、总投资973.8亿元;目前执行项目14个、总投资99.93亿元,已签约落地7个,其中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5个。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大力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税融通”、续贷过桥机制,多渠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今年以来新型政银担合作共为555户企业提供贷款25.93亿元;帮助160家企业共获得“税融通”业务贷款5.43亿元;设立1.5亿元续贷过桥资金,为61户企业提供周转贷款2.3亿元。建立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企业115家,大力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今年以来已有1家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艾可蓝公司IPO完成上市辅导备案,即将报审。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对专利权等质押融资给予最高每笔30万元贷款贴息、10万元担保费补贴、1.5万元评估费补贴,去年以来办理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160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质押融资30.72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在全省率先整市开展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建设试点,公共服务事项确定1080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确定保留223项、规范21项、取消4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成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等27项审批服务项目基本实现“信息跑腿、一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承诺时限的33%,23.2%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审一核”,74%的事项“即来即办”,市级涉企收费项目由97项压缩为85项。在全省率先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摸底排查,梳理竞争不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55项,先后7批次放开50项服务收费,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在全省首家上线运行“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税收缴纳、安全生产等11个重点领域探索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收录75638家企业信用信息,曝光68家失信“黑名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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