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决定,对透支利率实现区间管理,最高标准为一直执行的每天万分之五,最优标准可打7折。同时,对溢缴款是否计息及利率标准,由银行自主确定。
新规出台时,不少人很兴奋,都觉得央行给大家发了个大红包。一方面,利率最高7折,这是给透支消费省钱。另一方面,如果卡里有溢缴款,或许还能收点利息。
《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如今,新规实施满4个月了,各家银行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呢?近日,成都商报记者调查了信用卡保有量最大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其信用卡中心反馈的信息是,各家银行对央行的这一政策红利似乎并不买账,仍旧执行每天万分之五的透支利率。虽然农行、建行表示“按照央行规定,下限为0.7倍”,但能享受到的客户寥寥无几。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包括建行、农行、中行等国有银行,对未按期足额还款的客户,是“全额计收利息”,只有很少的银行,比如工行,只是对未偿还部分计收利息,而非全额计息。
与此同时,考虑到持卡人在还款中可能出现的“临时遗忘”、“不足额”等现象,各家银行也给出了“容时容差”服务,避免被全额计息。比如,建行信用卡中心就表示,当客户还款金额与全部应还款额之差在10元以内的,或者客户还款在到期还款日后3天内入账的,均视同按期还款处理。农行信用卡中心表示,针对偶尔忘记按时还款的持卡人在还款日后再额外增加两天宽限期,即持卡人最长可以享受“56+2”的免息还款待遇。对于未全额还款的持卡人,如果当期账单未偿还款项小于等于账单欠款总额的10%,且普卡欠款不高于100元,金卡、白金卡欠款不高于200元,视同全额还款,享受免息还款待遇,未还款部分计入下一期账单。
而对于溢缴款,各家银行则明确表态“不计息”,与原有标准没有任何改变。成都商报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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