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人员家庭档案的内容:
根据我国家庭档案的特点,从目前一般家庭来看,其家庭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家庭成员活动经历材料。如家谱、家史、自传、回忆录、生卒日期、遗嘱、遗照及保留底稿的干部、职工登记表等。
2.证件与凭据材料。如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结(离)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党团证、任命书、荣誉证书、聘书、奖状及各种契约、合同等。
3.书信往来材料。如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成员与亲戚、朋友之间的重要来往信件等。
4.声像材料。如反映家庭成员活动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5.学习参考材料。如日记、读书笔记、业务学习笔记、摘抄或剪辑的各种资料等。
6.创作、革新与科研材料。如家庭成员业余创作革新的各种文稿、图样以及科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论文著述等。
7.家庭经济收支材料。如各种收支记录、购物凭证、存折、股票、债券和保险单等。
8.卫生保健材料。如家庭各成员的体检记录、病情记录、就诊记录、疗养记录、防疫记录、用药记录、家用药方、烹调技术、营养知识等。
9.家产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物业管理证、重要家用电器设备记录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维修记录等。
10.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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