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日前出台。对于收费公路问题,意见提出“大胆破冰,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包括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1月15日新华社)
@张涛: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挂钩,有助于推动收费价格真正体现服务价值,这对于消费者是一种公平,对于收费公路运营者也是有力的鞭策和警醒。眼下,一些地方收费公路“重建设,轻养护”现象十分普遍。一边是,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超过六成;另一边却是,高速公路路面损毁严重,隧道照明灯不能正常开启,服务区卫生间脏乱差……只有将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让经营者不再坐收渔利,才能倒逼其加强道路养护,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公众营造舒适便捷的通行环境。
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挂钩,应注意两点。其一,让公众参与其中。通行费的制定不应由有关部门自己说了算,公众作为收费公路的使用者,最有发言资格。必须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其二,适时动态调整。标准不能制定出来就万事大吉,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随时根据营运服务的变化而做出调整。比如,在公路封闭部分车道施工期间,应该按照实际通行能力变更收费标准,减少乃至免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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