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发放“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认为,本次“定向降准”加入了小微企业,释放资金预计会超过1000亿,加上4月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县域农村合作银行“定向降准”,综合效果看,几乎可以达到3000亿资金量的释放。
有专家认为,对不同的银行实行差别化的存准率,体现了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而货币政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选择,其理由在于目前处于社会基层的小微企业很难得到国有大行的信贷支持,导致在经济增速减退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的持续运作十分困难,因此,对地方小行给予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是期望能够让它们承担起支持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责任,而地方小银行由于其实力比较小,因此让它们掌握较高比例的信贷资金,不致像国有大银行一样会造成过多流动性蔓延于整个经济体系导致资产泡沫泛滥的问题。但它的问题在于,这种定向降准模式是否能如愿,却充满疑问。
既然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资金紧张问题,为什么它们只能得到地方小行的信贷支持,而实力雄厚的国有大行却不能对其作出同样的行动?最近一两年执行的定向降准,一直以地方小银行为对象,不仅如此,政策面上还加强了对民间金融的支持力度,其政策意图显然也是基于民间金融和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小微企业“血缘”相近,从而通过壮大民间金融的力量来给小微企业以更多的信贷支持。但尽管如此,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小微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妥善的解决,这只能证明,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仅仅依靠地方小行,可能起不到多少作用。
目前,国有大银行对降准也产生了很热切的期待,按理来说,在它们的信贷资金额度有所增加后,如果能够投向于小微企业,那么经济运行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就能够得到有力的“输血”。但央行不打算开这个口子,这表明其对国有大行的信贷投向不放心。事实上,前几年频繁降准的时候,国有大银行的信贷资金大多投向了政府的重大投资项目,甚至投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导致房地产调控长期未能见效。如果按纯粹市场化的标准来看,国有大银行这样做也许有它的道理,相对来说,小微企业的经营不稳定,信贷风险自然高于有国家政策保证的重大投资项目。但正是从这一点来说,我们看到了国有大银行社会责任的缺失。
相比于以民营为主体的民间金融,国有大银行由于是国资控股,在社会责任的行使上理应承担更多的职能。但是,国有大银行却只顾着自己赚钱,将自己整成了一个“最赚钱行业”。很显然,我国的货币政策在坚持“定向降准”的同时,还必须督促国有大行切实履行其社会责任,将信贷投向的重点扭转到小微企业这方面来,而不是只能依赖地方小行来完成这一使命。
(本报综合《新京报》、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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