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
随着又一次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的重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草案稿(下称“草案稿”)在马年伊始再次“爽约”。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
公积金缴存的肥瘦不均、严重不公一直饱受诟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上存在较大差异,一些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根本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而国企和一些上市公司则普遍缴存,在某些垄断性企业中还存在缴存比例过高的状况。
其二,住房公积金使用上存在严重不公。在目前高房价下,大多数职工根本买不起房,这就出现了多数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供少数有能力购房者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使用的状况。
其三,住房公积金经营盈余分配上存在严重不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五年以上为4.5%,如果按照上年结转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利差为1.9个百分点,已经高于商业银行的利差水平。而这些巨大收益却没有分享给缴存职工,而且公积金贷款盈余分配等严重不透明,这是对缴存职工的严重不公平。
改变公积金严重不公状况要有紧迫性,决不能裹足不前。出路有两条:从眼前看,加快修改《条例》,取缔不公平条款,方便普通职工提取和使用公积金。住建部在《条例》修改上已经连续两年推迟、食言,但愿事不过三,2014年能够完成修改任务。住建部在建立房产统一登记系统上多次食言,最终被国务院移交给了国土部,但愿《条例》修改不会再被转交。
(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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