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据新华网消息证监会近日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个人投资优先股,资产规模需不低于500万元。合格投资者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RQFII以及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对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规模有一定要求,但是不要求投资经验年限。值得关注的是,为防范利益输送,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合格投资者范围之外。
中小投资者可间接投资
“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参照了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者的投资门槛。”该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征求意见时间是两周,征求意见结束后,监管部门将完善并出台正式的管理办法,最早可在明年1月初正式发布实施。
《办法》明确了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主体范围,即上证50指数成分股公司,或者是以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以及回购普通股的上市公司。同时,办法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可分配利润情况、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备条款、上市公司不能出现的负面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情况。
另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对象应属于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200人。具体而言,合格机构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对于个人投资者,则要求其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利益输送,发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在发行对象之列。中小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投资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还可以通过购买基金、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办法》遵循三个原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证监会起草《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考虑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类股东权益的平衡;二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制度设计上预留空间以满足不同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需求;三是坚持平稳起步原则,从信息披露较充分、公司治理较完善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开始试点。
办法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27日。证监会有望于1月初正式发布办法并陆续制定配套细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这次修订取消了行政限价手段,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提高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程度,同时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社会监督。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调整了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的限制,更多地发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定价作用,加强对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约束。为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权益,此次修订调整了回拨机制,改进网上配售方式,更加尊重网上投资者认购意愿。
什么是优先股?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既像债券,又像股票,其“优先”主要体现在:一是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类似债券),并须在派发普通股股息之前派发;二是在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先于普通股股东,但在债权人之后。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1)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相对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3)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4)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中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5)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优先股并非稳赚不赔
市场对优先股风险收益特征的认识需要有一个过程。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虽有优先分配股息和剩余财产的优势,但优先股难以分享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相对债券而言,优先股没有固定期限,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的偿付顺序在债券之后;就获取股息而言,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时,优先股面临无法获得股息的风险。
因此优先股并非稳赚不赔。
优先股多长时间可以转成普通股?
优先股转为普通股,有价格和时间方面的限制,其中,时间规定上必须满足36个月之后才能转股。该负责人表示,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对价格作出限制,是为了平衡两类股东的利益。为限制利益输送,所以对价格作出限制。对时间作出限制,是因为优先股是一个独立品种,转股时间过短,独立性会受到影响。随着试点的逐步推进,对此还会进一步评估。
新闻推荐
金价“跳水”H7N9禽流感来袭国债期货复出股民离场上海自贸区光大“乌龙指”2013年,中国A股市场风起云涌。从“钱荒”、光大“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