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不退休”的国企女老总吴小莉仅以百余万元的超低价将价值40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变公为私”,其结局是“伸手必被捉”。而她之所以能够“不退休”,很多人觉得主要原因在于官商不分的体制之弊。
笔者认为,预防国企高管犯罪归根到底还是要监督到位。首先,国资委需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监管机制,防范各类性质的公司在重组、转让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活动。其次,应加强第三方监督,一个是外部董监事,如果是上市公司,则有独立董事,要让第三方监督真正履行职责,而不是说仅为一个“荣誉称号”,在挑选董监事的时候,主管部门应尽量挑选专业人士,而不仅是社会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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