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上交所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督促措施。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上交所对董事会秘书的考核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措施明确
上交所有关人士称,《通知》主要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未建立网上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强化了上交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督促措施,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从具体内容看,《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明确上市公司建立本公司官方网站,并利用该网站设立投资者沟通专栏,鼓励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其次,强调上市公司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的畅通。《通知》还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对外联系渠道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信息的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
再次,重申上市公司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发言提问以及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应当为参加股东大会的投资者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合理、妥善地安排中小股东到公司的参观、座谈活动。
此外,要求上市公司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上市公司应当努力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方便。
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上交所此次发布的《通知》,上市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介绍情况、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而对于出现上述情形且未及时召开说明会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可以在必要时要求其召开媒体说明会。《通知》还规定,上市公司若出现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或者具有分红能力但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等情形,且上述情形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上交所鼓励其举行网上、网下或其他形式的路演。
上交所有关人士表示,上交所还将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投资者相关投诉。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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