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拘。罗荫国案发是由广东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案件牵出来的。广东省纪委现已基本查明杨光亮家庭有银行存款约6500万元,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价值1300多万元,据知情人介绍,杨光亮在茂名、广州、珠海等地购置了数十套房产,其中不乏高档小区、别墅豪宅等。
一个坐拥6500万元、数十套房产的巨贪,在公开场合,却声称“一家人多年来住在单位的房改房中”,这着实太黑色幽默了。然而,这样的“黑色幽默”却不少见。比如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拥有16套房产,重庆市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拥有26套房产,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原处长陶建国,共接受开发商贿赂29套房产。但是,在案发前,他们哪个公开宣布过自己有多处房产呢?
可见,关于官员房产问题,我们最大的知情权,就是从报纸上看到官员自己说话。近些年媒体热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包括了官员必须申报房产,但问题是,这个申报只对上级申报并不向社会公开,而且,官员申报的真假无从核实也无须担责。
可见,拥有数十套房产的巨贪敢于公开声称自己是廉洁的,不在于他们太狡猾,不是他们演技太高明,而是制度难以落实。问题在于,如何让贪官没有说谎的空间,或者说谎后马上被揭穿,而不局限于事后追责。 (据2月21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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