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基金评价机构不得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基金排名,对基金评级的更新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等。该规定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称,任何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评价结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对不同分类的基金进行合并评价;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10只的基金进行评级或单一指标排名等。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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