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内江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并在2015年12月底以前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期整改。各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目前,已补征上缴及收缴入库各类资金18904.76 万元,审减政府工程投资8808.63万元,清收财政存量资金27105万元。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批复下达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2015年,市财政局通过深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一是责成市级单位结合部门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将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教育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从不同来源取得的各类收入及财政应返还额度编入部门预算;二是严格要求各单位将二次待分配项目预算按不低于60%比例列入年初预算或提前预告给两区财政,2016年拟将该比例提高至70%;三是提高提前预告转移支付列入年初预算比重,相关部门将上级转移支付必须提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或预告县(区)。同时,还要求相关部门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按不低于60%的比例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并细化到项目。
(二)关于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不够到位的问题
截至2015年11月底,市财政局对市级国库支付中心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共计清收27105万元并统筹安排,暂未清理的资金为内棉改制资金等。为压缩暂存款规模,将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确需不再安排使用的资金,予以清收。定期清理借给市级部门资金,加大追缴力度,责成借款单位及时归垫,对无法追缴的借出资金,根据市级财力状况,逐年安排资金消化。为加快基金预算执行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超过当年收入20%的部分予以全部清收。
(三)关于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完整和准确的问题
从 2016 年起,市财政局将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对预算的调整变更事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尚未缴库的余额4098.85 万元,已于2015年11月30日前缴入国库;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安排给市财政(一般)专户资金,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
(四)关于公务卡结算推行仍然缓慢的问题
市财政局将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督促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进一步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抓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工作。
(五)关于未及时征收税金24018.66万元的问题
通过强化征管、税务稽查等措施,市地税局加大了清欠力度,对尚未缴库的余额11209.87万元,已于2015年11月30日前清缴税款9890.27万元,其余税款1319.6万元也将在年底前入库。
(六)关于未准确核实土地增值扣除项目金额的问题
市地税局已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的政府补助进行认真核实;目前,由于市地税局没有建筑工程方面的专业人才,只有暂时采信企业申报的建安成本,待今后健全队伍后,将按规定对建安成本的真实性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食药监局、发改委进行积极整改,分别组织下属单位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预算。同时,在编制过程中细化预算,做到预算编制不缺项、漏项。市林业局已全面清理核实资产、负债、收入、支出,进行了相关业务的账务调整。
(二)关于预算执行和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林业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合理编制预算并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收支;针对公务卡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市食药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公务卡结算;针对超预算列支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问题,市人社局等3个部门已经整改,自2015年7月起严格执行不超过总工资额的12%和上限控制标准;针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市商务局今后将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支出票据不合规、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清理、核对、调整。
(三)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问题
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决算草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针对在接待费中列支职工加班工作餐问题,市食药监局今后将规范列支业务接待费;市发改委等部门已按照审计和财务的要求对2015年财政决算报表的编制进行了完善。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部分重点项目投资进度滞后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明确责任追究,市纪委介入督促整改落实,从严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一是继续坚持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市项目集中开工,以此倒逼项目前期,加快项目开工。二是出台加快项目推进16条措施,从项目开工、快速推进、谋划包装、责任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加快重点项目推进的具体措施。三是建立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制度。建立了实行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联系项目市级领导、县(区)及市级部门领导分级负责的三级调度制度。四是全力做好要素保障。为中央、省、市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土地及资金保障,提高重点项目供地效率。如:梓橦宫药业改扩建项目所需109亩土地已于今年6月完成供地并办证;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于8月向企业供地180亩,剩余172亩正在进行拆迁补偿工作,预计年底完成拆迁后可进行拍卖出让;西部健康养老产业园项目涉及的897.6亩用地已完成报批,正筹集资金进行征地拆迁等。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审减的工程投资8808.63 万元,各业主单位已调整相关账务,并以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完善了相关手续。被审计单位在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履行项目追加投资的审批手续,执行项目财政评审制度和招投标法规,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与工程财务上的衔接,严格费用的审核把关,避免超付、错付工程款。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经开区、市房管局于2015年5月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廉租房租金收入共计9021.41万元全部缴库;市棚改办将挤占的专项资金33.76万元全额归垫到位。二是棉纺厂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工程,目前处于施工单位快速施工过程中。三是市房管局已对385户进行清理核实整改,取消了254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对暂停发放4户家庭重新认定;对符合条件的127户家庭补充内江市有关资料审批手续,继续纳入住房保障。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年度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延伸审计后,针对审计单位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强化审计决定的执行。通过对各单位《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计决定事项已基本执行完毕。如应缴未缴的预算收入已全额缴入市级金库、单位自定的奖励政策已及时废止、违规领取的兼职补贴已积极退还、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已归垫到位、相关会计账务已按规定进行调整。同时,各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如市水务局制定和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费用报销办法》等23个内部规章制度;市中区玉溪街道办事处制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审批制度》、《社区财务审批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
七、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贷款投放平台公司、房地产企业、两高一剩行业的问题,东兴区联社在贷款到期后及时收回,今后将规范贷款投放。科目核算不准确的贷款鉴于贷款系统不能直接调整核算科目,待贷款到期收回重新发放时进行规范核算;关于发放贷款审查不严问题,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涉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已经进行整改:一是贷款到期后不再续贷;二是采取各种措施化解、防范资金风险;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关于违规投资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信托产品40000万元的问题,资中县联社拟于信托产品到期后及时收回,并加强非标资产风险防范,杜绝以后再去投资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信托产品。
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其处理结果表明,审计实施更加注重对问题根源的揭示,审计过程更加注重与人大监督的配合,审计结果更加注重面向社会的公开,审计整改更加注重促进机制制度的完善,审计履职更加注重治本与预防的双重实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面对新的形势和职能定位,审计机关将认真履行推动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和推进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职责,创新审计思路方法,深化监督保障职能,切实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好务。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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