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农场”的首次提出,是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即“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随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在《决定》中再次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那么,目前内江市“家庭农场”发展如何了?农民们又有什么样的期盼呢?
◇本报记者 兰萍 实习生 唐子琪
全市154户登记
“家庭农场”正在兴起
6月24日,在资中县农工委办公室内,记者看到几名来自乡镇的未来“农场主”们正在等待审批相关手续。手续审批通过后,工商部门将会向他们发放“家庭农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他们也将由此正式成为“农场主”。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4户“家庭农场”进行了登记。
凌寿国是资中县明心寺镇黄泥埂村的村民,今年6月初在工商部门登记,正式成为一名“农场主”,现养殖生猪150余头。
凌寿国高兴地说:“能成为一名家庭式‘农场主\’,我感到非常高兴,现在是目标更明了,干劲更足了!同时,希望国家继续出台一些扶持‘三农\’的政策,在资金、项目、技术上给予更大的帮扶,帮助我们降低养殖的风险。”
探索新路
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其培育发展还需一个循序渐进过程,相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也无经验可循,只好“摸着石头过河”。目前,内江“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扶持政策尚在探索之中。
不过,资中县却走在了全市的前列。经过大半年外出取经考察和自我探索,资中县《关于做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明确了申请登记“家庭农场”的标准:从事果品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粮食、蔬菜、花卉苗木生产及其他经济作物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面积达到20亩以上;从事畜牧养殖的,养猪年出栏达到300头以上、养牛年出栏50头以上……
“‘家庭农场\’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最好的表现形式,必将激活农村发展活力。”资中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分析说,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留在农村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后继乏人问题日益严重,“将来谁来种地”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
“发展家庭农场,不仅鼓励了一部分有能力的种养植高手留在农村,解决土地撂荒问题,还能培养一批懂技术、擅经营的职业农民,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该负责人介绍说,发展家庭农场,加速土地流转,有效解决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导致土地闲置抛荒的问题,实现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也催生了农村农业大户。“刚开始来申请登记的农户较少,观望的较多,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后,来登记的农场主越来越多。”
资中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显贵告诉记者,为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资中县正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争取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探索出新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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