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王丽 文/图
人物简介
怀揣公平正义的梦想,根植忠诚为民的理念,10年来,她200多次站在公诉席上,维护正义、坚守法律,用青春书写公诉席上的忠诚。她就是内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女检察官、“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青年检察干警”雷静,一朵绽放在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
她的故事
现年31岁的雷静于10年前的七月来到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始了她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职业生涯。10年来,雷静200多次作为公诉人站在公诉席上,用智慧与狡诈对垒,用法律与罪恶较量,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门面”,但公诉工作并不只有法庭上唇枪舌剑、慷慨陈词的风光,作为公诉人,他们还要面对被告人的当面怒斥、个别律师的强词夺理,甚至是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威胁恐吓……要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
让雷静最难忘记的是2010年的一次办案经历。2010年11月的一天,雷静突然接到任务,接手参与办理某镇公职人员曾某、门某等人共同受贿50000元一案。在此案审查起诉及前两次开庭过程中,被告人门某及行贿人程某已经全面翻供、翻证。其家属还组织众多亲友到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闹访。
开庭当天,被告人、行贿人庞大的“亲友团”再次如期而至。五名辩护律师也是个个强势霸气,仅一人做有罪辩护,其余四人均做无罪辩护。坐在第一公诉人的席位上,面对门某、程某当庭全面翻供、翻证,面对辩护律师的强词夺理、百般刁难,面对台下的起哄、指责,雷静顶住巨大的压力,沉着应对,将对手的发难一一破解。最后,法院当庭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七年有期徒刑或缓刑。
在一些案件办理过程中,个别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总想用金钱、人情等来倾斜法律的天平,但雷静从来不为所动。2006年,雷静在办理资中县刘某某等人抢劫杀人团伙案时,一个朋友找到雷静,请求看在老朋友的份上“高抬贵手”,并承诺只要刘某某不判死刑,以后什么都好说。这个朋友还塞给雷静厚厚一叠人民币。对于每个月只有两千多元工资,又要生活又要还房屋按揭贷款的雷静来说,这可是绝对的诱惑。在金钱与正义的选择中,雷静断然拒绝了说客。
后来在庭审中,刘某某气焰嚣张,拒不认罪,他瞪着雷静,口吐狂言,威胁雷静:我死后也会有人来取你的性命!雷静以铁一样的事实坚决反击,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刘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死刑。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雷静也有温情柔软的情怀。在办案过程中,她善于用女性的眼睛审视案件,寻找案件发生的源头,尽可能地挽救那些不慎误入歧途的青少年。
2009年,雷静办理了陈某涉嫌抢劫、聂某涉嫌窝藏一案。聂某系内江市某学校一未成年学生,性格内向、叛逆,其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他认为自己帮陈某藏刀的行为是朋友义气,并无大错。针对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特点,雷静多次到看守所与聂某谈心,给他讲解法律知识,为他送去了毛巾、衣被等生活用品。面对雷静的关爱,聂某主动认罪。该案分案处理后,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对聂某作出了酌定不起诉决定,与此同时,还与聂某的法定代理人及其所在学校和社区签订了跟踪帮教协议。聂某重返校园后,成绩、表现良好,现已考上大学。
“每一次当我站在庄严神圣的公诉席上,每一次当我用洪亮的声音说出‘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时候,每一次当我面对被害人那充满期待的眼神的时候,我都感到使命在肩,责任重大。”雷静说,作为检察官有苦也有乐,这一份事业,已成为她生命的寄托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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