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六起
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
教育部要求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中国政府网13日公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通报。通报指出,新疆、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地连续发生六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从以上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报指出,目前已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和暑期游泳安全的专题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对学生进行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根据通报,4月5日(清明节放假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第十二中学附属小学1名一年级学生,与邻居家孩子一起前往八团砖厂附近水坑边玩耍,不慎滑入水坑,溺水身亡。4月26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陈台小学六年级的9名学生在离学校不远的河边玩耍时,1名男生不慎落水身亡,4名男生因手拉手施救失败同时遇难。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第四中学1名学生溺水死亡。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镇第四小学2名三年级学生到额尔齐斯河边玩耍,1名学生不幸溺水身亡。6月4日(端午节放假期间),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宋家镇中心校5名初三学生在该镇猫儿寨玩耍后,到白云寺片区鹞子岩水库洗手,1名女生提出游泳并下水,不慎在水库边滑倒,另外4名女生在施救时一起落水,除1人获救外,其余4人溺水死亡。6月5日(端午节放假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2名初中生在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红卫桥水库溺水身亡。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结实,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游责任区制度,发现青少年学生在水边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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