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黄俊钦)2月28日,记者从2020年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内江城区PM2.5年均浓度35.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87.4%,全年无重污染天气,首次跻身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居19位。7个县(市、区)中,资中县、威远县、市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首次实现全面达标。沱江干流老母滩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威远河廖家堰断面和球溪河球溪河口断面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第27位;29个市控及以上断面达标19个,达标率65.5%,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制发实施《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牵头做好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现场检查抽查的各项支持配合工作,确保督察顺利开展。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强化方案制定的科学性、整改调度的及时性、督查督办的严肃性,统筹推进各类强化督查、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超额完成问题整改的年度目标任务。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谢家河、小青龙河、龙凼沟等10条黑臭水体达到“初见成效”,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攻坚污染防治方面,各县(市、区)逐一召开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题会议,通过观看暗访警示片、现场剖析、把脉会诊,找准污染防治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入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狠抓工业达标排放控制、“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垃圾禁烧、城区道路扬尘和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对321国道城区段进行集中整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设置由市级领导担任的国控考核断面“断面长”,强化枯水期流域水质管理。聚焦“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实现规上入河排污口检测全覆盖。创新实施“一并两改三建”工作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个地块的布点采样方案,线下提交占全省比重11.76%,在全省排名第二。隆昌市、威远县污染防治重点县“一对一”结对帮扶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服务群众、企业方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50%。环评审批(备案)建设项目1835个,其中备案比例达76.9%,16项审批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简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有力促进生猪稳产保供。主动“走下去”,对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资中县银山鸿展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隆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帮扶,帮助企业排查环境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在全省率先建成内江市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入驻企业814家,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基本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排查出“五大污染源”3153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摸清了污染底数。
建章立制、提质增效方面,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并牵头推进,集中攻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中的重难点问题,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境圆桌对话”化解环境矛盾纠纷试点,成功化解8户企业积累多年的环境矛盾纠纷。出台《内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担责、追责体制机制。坚决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7件,环境执法综合排名首次进入全省前十名。监测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年获得水、气、声等各类手工环境监测数据7.8万个。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当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要求,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全面打赢疫情防控全员战、总体战、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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