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烨)近日,威远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威远县严陵镇某食品中心近段时间经常组织老年消费者听产品讲座,向老年消费者推销食品,并声称可以治疗疾病。
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老年消费者约40人,该食品中心负责人胡某正在进行讲座,内容有:“高血压服用小球藻谷蔬营养餐粉固体饮品30天,可逐步减少降压药、减轻眩晕、失眠、头痛、耳鸣等症状并自行消失;服用小球藻谷蔬营养餐粉固体饮品,胃酸胃痛胃胀等症状消失、胃口变好、面色红润;病毒性肝炎等服用小球藻谷蔬营养餐粉固体饮品,肝硬化、脂肪肝等逐渐消失。”等。
经查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威远县某食品中心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且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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