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古能)近日,威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抢夺、贩卖毒品案在内江市中医院病房内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胡某犯抢夺罪、贩卖毒品罪一案由该院于2019年5月10日向威远县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患不宜羁押的疾病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在生活中不慎摔伤,致双脚粉碎性骨折,在内江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该院与县法院多次协商,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在病房内开审此案。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出示了指控犯罪的各类证据,就定罪量刑提出了相关建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合议庭以抢夺罪、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新闻推荐
上半年新发展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2025户,同比增加18.32% 内江民营经济迸发新活力
◇四川日报记者邵明亮7月29日,位于内江经开区的四川恒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里,一堆堆波纹管成品整装待发,即将被运往内...
威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威远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