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讯(何鑫记者梅湧)近日,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召开特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行政约谈会,对黄老五、周萝卜等食品企业代表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该局对食品企业提出要求:必须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购进台账。禁止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必须建立食品生产投料记录,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生产过程食品安全。对成品进行检验检测,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据悉,4月22日,该局对前来参加乡村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政约谈会的21个镇、村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出要求: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并按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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