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和食品小摊贩(简称食品“三小”)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三小”工作指导思想、食品“三小”定义、生产经营的区域范围、禁止生产经营的品种、备案登记管理原则、小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确定规则,备案具体内容、备案工作分工、食品“三小”监管要求等,明确食品“三小”登记表和登记卡不作为拆迁赔偿依据等。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助于规范食品“三小”监管,探索建立食品“三小”长效监管机制,杜绝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目前,已经在全县开始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管理。
(王华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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