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警示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责任自觉,严守党规党纪,现将查处的三起严重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1.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雄收受他人现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6年,曹雄在担任东兴区委副书记,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现金,数额巨大。2016年8月,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曹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隆昌县畜牧食品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生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陈代刚收受他人现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徐生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他人现金46.7万元,其个人分得36.9万元。2013年至2014年期间,陈代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现金15.7万元,其个人得4.6万元;2014年12月,陈代刚伙同他人骗取公款1.3万元予以私分,其个人分得0.2万元。2016年6月,经隆昌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徐生树、陈代刚二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徐生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陈代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3.威远县观英滩镇白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文俊、原主任马前文私分国家土地补偿款问题。2010年,张文俊、马前文(非中共党员)受镇政府委托对归连铁路建设期间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统计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将村民承包的集体林地变更为永久占用耕地,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4.3万元并私分,两人各得2.15万元。2015年12月,威远县纪委给予张文俊开除党籍处分。马前文村主任职务被依法免除。张文俊、马前文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内江市纪委)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吴晓龙文/图榜样的力量让更多人走上返乡创业之路记者在威远县举办的第二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上,见到正在上课的威远众赢葛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陈远奎,与他一起听课的,还有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