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许可夏宁 记者 毛春燕)为规范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近日,威远县正式出台《威远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办法》共分23条,就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的相应原则、调整程序、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坚持职责法定。县级行权部门是全县权力清单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法定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机构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特别是因行政权力事项变更、下放、取消、暂停等情况,导致行政权责实施依据失效的权责事项要及时予以取消,确保正在实施的所有权责事项于法有据。
坚持依法调整。涉及全县行政权力目录调整的,由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权责清单各要素丰富完善的,由各行权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法按程序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建议;对同一类型权力基本要素的制定和调整,由县政府办会同相关单位在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坚持权责一致。各行权部门责任清单应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一一对应,并与权力清单同步实施动态调整。县级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监督检查,并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纳入依法行政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坚持公开透明。权责清单调整后,各行权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作相应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各行权部门要建立权责清单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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