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远县荣威国际社区多名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小区房屋不隔音的现象,一直困扰着他们。据了解,威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去年调查后给出了处理意见,认定房屋存在质量缺陷,可至今建设单位仍未前来处理。
本报记者 邹明 文/图
据黄先生介绍,他于2013年6月入住该小区,当年9月住在黄先生楼上的3-1-15-04的业主也搬了进来。此后,黄先生一家经常被楼上的各种声音困扰。特别是晚上安静的时候,楼上放电视,钥匙插进锁孔,甚至拉衣柜抽屉,开关灯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经常要等到楼上休息后,楼下的住户才能安心休息。
据了解,黄先生自2013年10月至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小区房屋不隔音的情况,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2015年7月22日,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认定发出的声音是由住房质量问题造成的。
记者在威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处理意见上看到,上面写着:“接到投诉后,我站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联系、查勘和处理。因该问题特殊复杂,经多次协调处理未果。7月22日,建设单位组织了该工程设计人员、西南科学研究院王教授、物业、甲方代表,我站等相关人员一致认为,卧室墙面、保温层裂缝问题由施工单位与业主协商处理。与3-1-15—04室,不隔音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声音传播异常。经查验分析,认定为质量缺陷,属质量保修期范围且在保修期内。结合各单位意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令第四十一条和建设部令(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针对3-1-14-04与3-1-15-04室存在不隔音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参建各方有关人员,提出有效合理的处理方案,协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义务,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随后,黄先生提出,根据购房合同要求,如果退房,连同购房款、利息、装修和个人损失,建设单位共计赔偿45万元整;如果整改,则一次性赔偿装修费12万元整(用于吊顶、加隔音板,墙面处理等等。)
黄先生告诉记者:从发现问题至今已经两年半的时间了,建设单位至今没有解决该小区房屋不隔音的问题,影响着小区居民的生活。如开发商和建设单位再不给出明确答复,将通过法律途经解决这一问题。
为此,记者采访了威远荣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李玉龙。他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这一问题,8次到成都等权威部门寻求处理意见。“我们公司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多次协调,会继续督促他们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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