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内江市在《内江日报》一版通报四起“四风”典型问题;30日,对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进行通报;31日,通报市中区白马镇原党委书记潘志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新网、新华网等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舆论纷纷为此叫好。
这是内江市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求的具体实践,展示着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今年以来,内江市坚持在强化基层办案、查处大要案件、严肃查办“四风”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强化警示教育的力度,以实际成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本报记者 田映丽
狠抓体制机制建设
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9月24日,内江市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市委书记彭宇行强调,内江市正处于建设幸福美丽内江的关键时刻,必须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上下更大功夫,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大会就推动内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今年以来,内江市狠抓办案体制机制建设,出台“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重大案件协调办法”等多个制度,建立“五项机制”。
修改完善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重大案件协调办法》,明确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利用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在查办案件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反腐合力。
制定了《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办法》、《涉刑案件快速转移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
内江市查办案件工作继续保持强劲势头,查办案件成效明显。今年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61件(次),同比增长56.4%,初核违纪线索676件,同比增长4.3%;立案455件,同比增长24.3%,结案358件,处分355人。
坚决查办
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如果不是贪欲作祟,内江市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高桥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刘宏本应在岗位上发挥着自己的作用,然而他却受到了法律和纪律的制裁。
今年初,经过调查,刘宏违纪违法问题露出水面,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等多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日前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此外,市纪委监察局还立案查处了隆昌县副县长李俊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在市纪委的牵头下,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本地区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资中县纪委查处球溪镇原党委书记严华森、水南镇原党委书记郑挺、龙结镇原镇长朱波等乡镇“一把手”在工程建设中违纪违法窝案;市中区纪委查处白马镇原党委书记潘志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东兴区纪委立案查办了东兴区高桥镇松柏村党支部书记陈宗余、主任陶乾彬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案;威远县纪委立案查办了威远县岩洞湾矸子厂瓦斯爆炸事故有关人员失职案。
今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6件,同比增长200%,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查处乡科级干部案件57件,同比增长83.9%;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重点案件195件,占42.9%。
通过查办一批典型的大要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表明了党委政府严厉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推动了内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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