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委书记官健
认真履职尽责
确保责任落地
今年以来,我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修养、严格要求、廉洁从政,较好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项职责。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组织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多次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组织研究重大问题,并带头作出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查摆“四风”问题等八个方面的公开承诺。
抓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建立了以我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的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制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百企千人”测评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考核、干部任用、奖励惩处、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深化正风肃纪,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狠抓专项整治。在全市正风肃纪专项整治12个突出问题基础上,将财务管理风险漏洞问题作为全区专项整治重点,形成市中区“12+1”专项整治方案,并加大对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钱物、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治理力度,确保正风肃纪取得实效。
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市改进作风有关规定精神情况、公车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183个问题,逐一提出了处理意见。
严肃执纪问责。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检查32次,提出并纠正问题45个,对1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8个单位、5人进行问责处理;突击检查90余个单位工作纪律和值班纪律等情况,对20余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值班制度的行为全区通报。
突出案件查办,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
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书记、区长热线电话“2346789”,完善信访监督、网上举报、信息报送等制度,深化微博、微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大接访活动,畅通举报渠道。
加大案件查办。健全查办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增强查办案件工作成效,严肃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腐败案件。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5件(次),立案调查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
注重制度建设。坚持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认真分析和查找案件发生原因,并针对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规范一方”的效果。
坚持示范表率,认真落实廉洁从政规定
讲党性,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讲实干,心系群众利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蹲点调研,面对面听取收集群众问题建议34条,牵头协调解决了临江小区安置还房居民用水和凤鸣乡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讲纪律,自觉执行廉洁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没有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项目比选等方面的情况。带头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东兴区委书记黄俊伟
落实“四个亲自”要求
履行责任尽职到位
今年以来,我作为东兴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履行责任尽职到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主持全委会、常委会、专题会24次,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研究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惩防体系、正风肃纪等工作,切实落实“四个亲自”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动强劲有力。牵头制定东兴区《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乡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推动形成了以“项目化分责定责、制度化履责督责、绩效化考责追责”为核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坚持以上率下,教育监管扎实有效。坚持学习与教管并重,组织区委中心组和全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推动全区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坚持定期督查班子成员及部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对132名县级、科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交心谈心,特别是对少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切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全面贯彻“两个意见”精神,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强化责任严考核。及时研究制定了我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并将作风建设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行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确保了“两个责任”落实。
健全制度促长效。组织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开展制度清理完善工作,制定完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督查督办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52项制度,着力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加强监督抓整治。明确由区纪委牵头,组建专门的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2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6个。并将14个“四风”突出问题分解到区委办等8个牵头单位,明确牵头领导、协办单位和整改时限。
严肃查处强震慑。全力支持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落实案件查处人财物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快查严办重处。今年以来,立案92件,结案76件,通报曝光“四风”典型案件11件,处分76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
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始终恪守廉洁从政各项要求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及“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做到“六个决不”,始终坚守廉政底线。我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我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管住自己,管住部门,管住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奉公,发挥了表率作用。
资中县委书记、县长张伟
统筹谋划抓责任落实
贴近民心抓民利维护
今年以来,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班子履行责任情况
统筹谋划抓责任落实。县委常委班子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听取汇报、审议议题30余个。坚持“三书一报告”制度,由县纪委年初向县级领导发放《责任分工报告书》、向责任单位发放《牵头任务函告书》,半年向有关县领导发放《工作建议书》,年底在县委常委会上通报县领导履职情况,督促县领导主动抓。建立党政负责人述责述廉机制,将述责述廉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测评。安排县纪委常委每季度对联系部门、乡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开展督导,督导情况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对8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溯源治本抓腐败预防。县委常委会坚持会前学习纪检监察法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今年共学习20余项。将我县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督促完成。推进源头治理,在4个县级部门和3个乡镇开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试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先后出台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办法》等治本方面的制度18个。
纠建并举抓作风转变。县委常委班子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种团拜会、座谈会、茶话会等一律取消,全县性会议和文件制发数同比减少32%和40.6%。出台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试点公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节假日期间对公车进行封存,清退和封存违规公务车52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1131平方米。制定“12+4”正风肃纪工作方案,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共建立健全各项制度40余项,查办“四风”案件17件,给予18人党纪政纪处分,点名通报18人。安排县纪委常委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季度巡察,对31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作风效能积分考核办法》;对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企业“六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狠抓机关作风效能提升,慢作为、中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行行政审批和执法事项“一事四卡一报告”制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贴近民心抓民利维护。开展“万名干部走万家活动”,入户走访干部群众30余万户,收集到意见建议6千余条。建立“六本重点对象台账”和“五本重点问题台账”,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100余个。开展民生问题专项治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五保2382户、5811人,清退违规集资30余万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0余起。建立群众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反映问题解决情况反馈机制,共答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0余个。
支持到位抓案件查处。全力支持和保障县纪委查办案件,在资金、人员、装备方面给予全力保障。支持县纪委整合内设机构,统筹调配人员力量,执纪监督机构和一线办案、监督人员占80%。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确保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今年1~11月,共立案110件,党政纪处分81人。
个人履行责任情况
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全面落实了“四个亲自”要求。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布置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加强教育管理,讲党课2次,作反腐倡廉形式报告2次,对37名党政负责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约谈。恪守《廉政准则》,带头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起到了示范作用。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禁止他们利用我的职位、权力和影响牟取私利。
隆昌县委书记张勇
责任扛在肩上
带头严于律己
今年以来,我作为隆昌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责任分解到位。及时调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细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层层“签字背书”,传导责任压力。
协调推动到位。专题听取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工作汇报9次,严格要求县级分管领导要到分管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安排部署和指导工作。支持纪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及时帮助纪委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日常监管到位。实行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报告制度,及时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廉情预警等进行履责提醒。主动约谈县级领导及下级党政主要领导110余人次,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对1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情预警,对31个单位实施亮牌警示,对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追究到位。对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的3个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对履职不到位的4名责任领导全县通报。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隆昌县群众满意度指数为86.51分,在全省排名27位,较2013年下半年上升33位。
突出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狠抓教育预防。健全惩防体系制度机制,全面实施“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县委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4次,举办正风肃纪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题巡展2次,通报典型案例27件。
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正风肃纪“9+6”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四风”案件48件,建立作风建设长效制度20余个。开展作风督查230余次,查纠各类问题27个,通报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员7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务用车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等专项检查25次。
狠抓群众利益维护。开展涉及群众利益监督检查1486次,查处卫生、涉农、食品药品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360余件。
狠抓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行为,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1件91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5人。
带头严于律己,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形象
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方面纪律,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依法按程序实施。
带头落实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坚持轻车简从,精文简会,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现场解决处理问题;加强联系和服务基层,带头联系镇(街道)1个,联系村1个,联系困难群众2户,领办项目1个。
带头践行廉洁自律。严守《廉政准则》,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不插手工程项目或变相打招呼,不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出入私人会所和违规持有会员卡,不接受请吃请喝请玩,不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办私事、牟私利提供便利,真正用好手中权、管好身边人、做好民生事,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威远县委书记曾云忠
坚守责任担当
狠抓反腐倡廉
今年以来,我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关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高位谋划,积极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抓“定责”,确保责任定位“有则可依”。以准确划定责任为前提,制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9项主体责任和纪委5项监督责任。以“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为目标,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级级落实的责任传导链条。
抓“督责”,确保责任监督“有章可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个一”监督检查办法》,充分利用年初签订责任书、日常发放提示卡、年终公开报告书等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职尽责。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机制,今年先后约谈各级干部136人次。
抓“考责”,确保责任落实“有案可查”。将社会评价占责任制考核的比重提升到40%,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实行“签字背书”倒逼追责,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签订履责责任书。对县运管所和黄荆沟镇2起作风效能案,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
坚持全面推进,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举措
聚神监督制约,勒紧“不易腐”的“权力绳索”。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有效规范“三重一大”所涉权力的运行。坚持选人用人公开透明,防止“带病提拔”。出台《威远县党政领导职位空缺公示办法(试行)》,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度。坚持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12+2”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四风”问题检查100余次,查处“四风”案件12件,发出通报6期,纪律处分7人,组织处理4人。
聚力案件查办,编制“不敢腐”的“惩戒网络”。夯实办案工作基础,健全办案领导机制,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5件,立案120件120人(科级干部15件15人),收缴违纪款18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截至目前,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16件信访件中的13件,立案9件31人,诫勉谈话2件8人。
聚焦长效监管,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推进源头治腐广域覆盖。全面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组织20个镇、31个县级部门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等系统治理。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县4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保障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建立健全《威远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归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结合上级专项检查,对现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审计部门开展对3个重点镇、10个县级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问题52项,提出审计建议40条,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将县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281个精简到16个;将县纪委执纪监督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比例优化调整到71.4%。
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做好勤政廉政表率
尚法明规,做守纪表率。始终牢记“执行纪律无特权”,在党纪国法和制度面前,讲遵守、讲执行,带头转作风、树形象。模范遵守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到71个村开展调研。
为民务实,做勤政表率。始终牢记“发展才是硬道理”,在转型发展的复杂矛盾和困难问题面前,不闪躲、不回避,始终牢记威远人民的重托,坚定不移俯下身子、不遗余力干事创业。
秉公行权,做廉政表率。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利益和权力诱惑面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始终牢记组织的信任,坚定不移执行廉政规定、规范从政行为。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陈伟全
带头履行主体责任
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我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把经开区建成转型发展的先行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敢于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责任分工、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反腐倡廉工作12次,听取纪检工作汇报6次。督促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述责述廉制度。严格“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带头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工委落实“三转”要求,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警示谈话、廉政承诺等制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亲自部署落实重点案件查处。对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违法违纪案件亲自督查督办。对群众反映个别干部以权谋私等信访件亲自批示查办。全年办理信访件40件,立案查处5件,处理违纪人员5人。
带头端正用人风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端正用人导向,规范用人行为,使一批敢于担当、勤廉兼优、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托管乡镇以来,共选拔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11名。
惩防并举,以零容忍态度狠抓反腐倡廉建设
狠抓教育监管。坚持逢会必讲廉政,建立了会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在中心组学习会和乡街上廉政党课21次。通过廉政电影城乡行、党风廉政巡展等活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管,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谈话50余人次。
狠抓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47项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团等71项制度,全面废止了与要求不符的13项制度。出台了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等文件,促进各级干部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
狠抓正风肃纪。研究制定“12+1”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改目标、责任、措施,以查促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3次,违反“八项规定”、“四风”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开展了“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624户。组织召开了全区正风肃纪工作大会,剖析了几起身边的典型案件,并对各级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严于律己,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争做锤炼党性的表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不搞“一言堂”。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引进等,进行前期论证、风险评估和征求意见,防止盲目决策。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头对照检查并整改自身存在的32个问题。
争做改进作风的表率。带头落实干部联系群众的十项工作制度,积极参加“走基层”、“双报到”、“三问三改”等活动,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共收集意见建议932条,结对帮带困难群众964户,解决民生问题219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问题582个。
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始终坚持秉公用权、正风立德,坚守廉洁底线,带头做到“六个决不”。一年来,没有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没有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拍卖、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没有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从严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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