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问题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是兴国安民的头等大事。
10月15日,记者在第33个世界粮食日来临之际了解到,针对当前粮食价格低廉的现状,内江市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全力避免“谷贱伤农”现象发生,让数百万农民吃上“定心丸”。
日前,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内江直属库联合宣布: 2014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自当日至2015年1月31日执行,国家指定粮库向全市农民以高于市场价标准敞开收购中晚籼稻,为粮食价格“托底”。截至目前,全市以保护价收购籼稻3000余吨,让农民受益130万元。
◇本报记者李仁胜文/图
■“揪心账单”不再揪心
继2013年之后,粮食价格再度走低,千万农民忧心忡忡。
据了解,内江市今年新出中晚籼稻市场单价更是跌到1.18元/斤,“谷贱伤农”现象极易发生。
“种得越多,亏得越多。”站在水稻田边,凌家镇农民黄永华给记者列出了这样一份账单:一亩可产稻谷900斤,每斤1.18元,一亩收入1062元,加上种粮补贴一年一亩300元,共计1362元。除开种子、化肥、收割等人工费用,种一亩地还要倒贴102元,5亩地一年就要亏510元。
“成本在涨,产量不断提高,粮价却在降。”按照今年市场价的行情,内江市大多数种粮户心里都“悬吊吊的”,卖也亏本,不卖更亏本。
“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预案,不能让农民吃亏。”9月29日,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内江直属库联合宣布内江正式施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为粮价“托底”。
对粮食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后,为加大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力度,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而采取的一项价格干预措施。
国家对粮食实行最低收购价又称“托市收购”,就是当年新粮上市后针对粮价持续低迷的状态,通过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由政府指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以及这些企业委托的具有粮食收购资质的企业,按照政府部门公布的品种和价格向农民敞开收粮,并以此带动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农民敞开收粮。
据市粮食局局长李光伟介绍,“托市收购”把市场粮价提高到合理的水平,防止出现“谷贱伤农”现象,解决农民“卖粮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最低收购价政策规定,今年中晚籼稻分为5个等级,达到三级(中等)标准执行1.38元/斤的价格,相邻等级之间等级价差0.02元/斤。
■粮库大门敞开收购
内江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一出,种粮户悬着的心得以落地。
10月14日,东兴区白合镇。
省粮食储备库白合镇分库的大门敞开,热闹的人群中传来阵阵笑声。前来售粮的种粮户排起长队,开着三轮车、挑着箩筐的农民还在不断赶来。
粮库工作人员忙着抽样、验质、过磅,工人们抓紧时间卸粮,拿到钞票的种粮户喜笑颜开。
“一周来,我已经卖了1万多斤谷子了,领了一万五千元。”白合镇福台村6组村民冯忠乐呵呵地说,当天,他用三轮车从家里拉了900斤谷子到粮库,卖了1242元。
冯忠是村里的种粮大户,他家今年种了20多亩稻谷,收了3万多斤,动用了收割机和大量人工,忙了4天才收割完。
“一年到头就靠这点谷子养家,如果按照市场价卖,就亏大了!” 冯忠说,幸好有国家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扎起”,如果以今年的市场价销售的话,他的20多亩谷子要少卖6000多元。提起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他连连称好。
白合镇粮库负责人涂平说,9月29日来粮库节假日全负荷运转,所有工作人员不休假,全力接纳农民售粮。
市粮食局副局长张建中提醒广大售粮农户关注粮库的通知,为缓解仓容压力,尽量错峰售粮。此外,粮库还实行预约售粮,量大的农户可提前电话预约以免排队。
■把关粮食质量、执行收购纪律“不打折”
“对于按照国家最低价收购政策收购的粮食,质量必须有保证。”市粮食局调控科科长王居平介绍,粮食要卖进粮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今年生产的新粮指定的品种;二是要达到五级以上标准(中晚籼稻整精米粒不低于38%,黄粒米含量不超过1%。其中中晚籼稻三等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大于等于75%且小于77%,整精米率大于等于44%且小于47%)。
“质量标准看似复杂,实际操作中用专用仪器检测,质量是否达标一下子就检测出来了。”
王居平说,广大种粮户最好先对粮食质量进行初期把关(比如要把谷子晒干,要筛除谷穗等杂物),以免因质量检测不合格而返工。
此外,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储备的质量和广大农户的利益,内江市各地粮库点节假日不休息,农民可预约售粮,错峰售粮。在此基础上,粮食部门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八不准”纪律,严把质量关。
王居平说:“如果农户发现有单位或人员违反以上粮食收购纪律,可拨打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2263780、2263778、2263783),一经调查核实,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反纪律者严肃处理”。
链接
收购纪律“八不准”
1、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
2、不准向农民“打白条”和代扣任何费用;
3、不准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中晚籼稻收购入库;
4、不准非委托企业将收购的中晚籼稻再向指定委托收储库点出售;
5、不准收购库点将原库存粮食转为最低收购价粮食入库;
6、不准陈稻谷冒充新产稻谷入库;
7、不准收购新陈混合稻谷入库;
8、不准将收购资金挪作他用。
监督电话
1.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1)市粮食局 2263780 、 2263778 、 2263783
(2)市中区粮食局:2023725 、2022525
(3)东兴区粮食局:2268495、 2286338
(4)资中县粮食局:5522228 、5510531
(5)威远县粮食局:13890517068、 13568519635
(6)隆昌县粮食局:3900329 、3900309
2.农业发展银行:
(1)市农发行:2286052、2286072
(2)资中县农发行:5527432
(3)威远县农发行:8220482
(4)隆昌县农发行:3920773
3、中央储备粮内江直属库: 2641584 、 26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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