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方元 实习生 邓明威)消费者定制家具,商家弄错了品牌,双方协商不成功,消费者投诉至严陵工商所。经调解,商家补偿消费者8800元。
近日,消费者熊某到威远县严陵工商所递上一份“投诉书”,称其家中定制安装的木制家具与当初定制品牌不符,经营者一直没有予以解决。
据了解,熊某于今年4月初到某品牌定制衣柜店定制了衣柜、酒柜、鞋柜、储藏柜、厨卫门、厨卫灯具、厨卫集成吊顶等价值2.86万元的木质家具和厨卫装饰用品,待6月份安装完后发现家具上印制的商标标识并不是当初看中的品牌,遂联系经营者要求解决,并表示拒付尾款1.8万元。双方一直协商不成功,熊某遂将经营者投诉至严陵工商所,要求维护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马上联系经营者宋某,确认纠纷情况。根据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并结合双方的陈述,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在前期合同签订时没有给消费者解释清楚,同时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十几份设计图纸上均进行了签字确认,内容既包括家具图样也有家具品牌,双方都有责任,鉴于消费者家中的家具已经全部装修完成,更换家具将会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补偿8800元,消费者熊某支付尾款9200元给经营者宋某。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严陵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对于房屋装修装饰服务,一定要和经营者作出明确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做好及时有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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