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铁军) 威远县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聚焦主责主业,耕好“责任田”。
法纪教育“敲警钟”。一是印制廉政教育季刊《清溪》、《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人生本应不如此——20名职务犯罪人员狱中痛思录》,发放给40余个单位400余名科级干部,以寓教于乐、现身说法的形式警醒党员干部。二是组织观看《象牙塔的蜕变》、《阳光下的黑幕》以及市、县警示教育片等影视资料,80余个单位17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了警示教育。三是分20余批(次)组织65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看守所、检察院办案场所,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形成思想高压,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述责述廉“晒廉洁”。制定《中共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机构所驻部门中层及下属单位正职向派驻纪检机构述责述廉制度(试行)》,明确中层干部将个人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向纪检机构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述责述廉邀请各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参加旁听,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目前,已有80余名县级部门中层干部向所在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了述责述廉,发放民主测评表180余张。
制度建设“促长效”。紧紧围绕落实监督责任,探索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中共威远县纪委约谈各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员)暂行办法》,县纪委书记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与约谈对象进行约见谈话,了解约谈对象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开展提醒警示。出台威远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全县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填写《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个人收入情况、财产情况、亲属从业及婚姻情况等个人事项。
查办案件“强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增设1个纪检监察室(共设3个纪检监察室),更新办案人才库,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不勤不廉、不正不实”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62件62人,其中侵害群众利益及“四风”问题案件15件,发出通报7期,纠正问题45个,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问责处理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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