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信柯)2019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5月初,按照《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内江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内江经开区管委会与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移交协议,该公司222名退休职工正式纳入内江经开区社会化管理,由区财政局统筹管理、街道和社区具体落实。
据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内江经开区财政局局长田秋华说:“该协议的签订属于全市首例。下一步,我们将做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人事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社区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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