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讯(张啸 记者 郑志浩 )3月25日,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下元村党支部书记吴德贵来到该村集体经济养猪场,和养猪场管理员交流黑猪的长势情况。“集体经济利润多了,我们村干部分红领得也多。”吴德贵说。
今年1月,内江市市中区进一步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制度,对自主经营的村,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村干部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
去年,下元村黑猪养殖、蔬菜种植等集体经济支柱产业初见效益,村集体收入有20万元,纯利润57000元。在利润分配上,下元村采取“五股分配”模式,包括管理股、扶贫股、人头股、发展股和土地股。按照下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的规则,吴德贵分到了5100元奖励。
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杨小建说,将集体经济收益与村干部报酬结合后,调动了村干部投身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该区已经有28个村采取“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制度。
(原载于2020年4月3日《四川日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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