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内江市将于2020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此次试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据了解,合格证的具体开具方式为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据内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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