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11月8日,记者从内江市农业局获悉,为打造绿色优质“菜篮子”“肉案子”“米袋子”“果盘子”,搞好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食有所安”,内江市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内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推进农产品依法诚信生产和经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的,将辖区内从事农产品生产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制度管理。
该制度规定,因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问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造成《内江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分级中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违法违规生产农产品或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年内,因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被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出其他质量安全问题,情节严重的。
《内江晚报》记者 徐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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