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刘如意)记者从内江市近日召开的国道321线城区段综合整治工作会上获悉, 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内江市将对国道321线内江城区段开展基础设施、超限超载、“五清”行动、违法建设、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交通秩序、弃土场、运输“抛洒滴漏”、工业企业环境污染9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开展基础设施整治。整治期内全面完成进出口道路硬化,每处硬化里程不低于200米;企业、建筑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公路两侧完善出口冲洗设施;公路沿线规范设置垃圾库,及时清运处理垃圾。
开展超限超载整治。利用超限检测站、交警、路政联合流动治超等,对超限运输车辆和未规范装载的车辆进行依法治理。
开展“五清”行动整治。按照“属地原则”,对公路水沟以内及公路两侧水沟以外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全面查处国道321线及连接线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违法建(构)筑物,严禁新增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对在建工地进行源头宣传、教育、整治;督促业主落实建设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车辆规范装载、配备冲洗设备等工作,防止出现带泥上路等污染公路环境的现象;落实企业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技术措施。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整治交通堵点、乱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开展弃土场整治。规范建筑垃圾倾倒管理,完善审批手续,及时清理未经审批设置的弃土场;落实弃土场临国道321线的绿化(或打围)、进出口道路硬化和车辆冲洗等措施,查处乱倒弃土行为。
开展运输“抛洒滴漏”整治。渣土、砂石材料等运输车辆须全封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洒滴漏”,必须倒入消纳场所或指定区域。
开展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狠抓工业企业及周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对企业厂区内粉尘、扬尘的治理,保持道路干净畅通;对工业企业违规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整治行动完成后,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东兴区政府、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巩固提升,持续营造整洁、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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