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兰萍)5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晓春主持召开内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前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对下阶段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内江市前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底,内江城市规划区内拆除违法建设195283平方米,占台账存量违建的26.2%。其中,5月份以来,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累计拆除违法建设542处,39639.5平方米。
任晓春强调,共同治理好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是内江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必须压实治理责任。各县(市、区)是治理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周密部署,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挤占消防通道的、以经营获益为目的的等七类违法建筑要主动参与、靠前指挥,集中力量坚决拆除,形成震慑。二是必须坚持党员带头。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违法建设的核实调查。党员干部、职工要向单位做出承诺,单位要向辖区政府做出承诺,并督促本单位及党员干部、职工在8月底前带头自拆,坚决杜绝“拆民不拆官”的现象。三是必须强化源头治理。要严格落实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和快速查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开发商必须承诺承担违法建设行为后果,并建立制约机制。四是必须保障协同配合。违法建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部门要紧密配合、主动参与、主动担责,对安排的任务要积极完成,绝不推诿扯皮。五是必须推进应拆尽拆。在治理台账存量的同时,要深挖台账外的违法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各区要选择典型的住宅小区,一个一个的分类推进,彻底治理、积累经验。要按照规定引进有拆迁资质的企业参与拆违工作,确保拆出质量、拆出安全、拆出氛围。六是必须坚持赏罚分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仍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对推诿扯皮、不主动、不配合,等、靠、观望、开绿灯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要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设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市领导秦金保、魏红锋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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