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晓凤 全媒体记者 许秀莲
■ 选择家装公司消费提醒:切莫贪图便宜,要找正规装修公司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切莫贪图便宜,要找正规的装修公司。一是要看装修公司是否有资质,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等,以免上当受骗;二是为保证装修质量,双方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装饰、装修内容和装修完成期限,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三是如果消费者装修全包给装修公司,应在合同上写清楚装修材料的种类、品牌等;四是如果消费者对装修设计有异议,需要修改的,最好提前告知装修公司,以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因没有协商好装修事宜,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家电消费提醒:到正规商店购买,发票上注明相关信息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特别是电器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产品包装上应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地址、联系电话、产品认证等相关信息,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电器产品,避免发生电器短路、爆炸等危险;同时,应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要求经营者在发票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在产品维修时,要求修理者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作为日后投诉依据,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 网购消费提醒:理性科学消费,保留交易凭证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订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注意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否属7日无理由退货,理性科学消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遇到购买的商品属7日无理由退货而商家不愿退的,消费者应保留好交易凭据等信息,到消委会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快递损坏维权提醒:收货时坚持验收,保留证据易维权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有的快递公司自行规定“破损自负”,无疑是有意回避风险,或将风险转移给消费者。根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在快件丢失情况下,除免服务费外,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公司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赔偿,即信件类按照本次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类则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快件完全损毁,参照快件丢失规定进行赔偿;部分损毁,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如果是贵重物品,最好要办理保价,万一快件丢失、损坏,就按保价金额赔付;在收物件时,一定要坚持“先验货,后签收”原则,遇到商品损坏、丢失等情况时可以拒绝签收,在保存证据的同时与快递公司和卖家联系,确定责任方,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办理快递业务时要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公司,若是快递易碎物品一定要提醒快递公司在包裹单上打上易碎物品标志。
■ 照相消费提醒:货比三家,慎交定金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拍摄婚纱艺术照,一是要货比三家,或向有经验的朋友咨询,选择口碑好、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正规影楼,不要轻易在影楼举办的各类秀场或街头促销展台预约婚纱艺术摄影。二是签合同时,要细看每一条款,对整个拍摄过程及后期制作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做详细了解,并签订正规书面合同,明确各项服务标准,细化双方权利义务。三是签约时慎交定金,不可多交。四是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或诱惑。五是索要并保管好所有收费单据和合同,如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
■ 购买珠宝消费提醒:认准标识,把好“钱袋关”
普及珠宝知识在目前看来有些不大现实,因为珠宝材质、品类等过于多样性,相关标准也较为繁杂,鉴别需要极高专业度,加之鉴定仪器在科技的支持下不停更新换代,所以最直接的办法是让市民懂得维权,把好“钱袋关”。为此,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珠宝时应查看珠宝饰品上是否有标识,比如克数、生产商、品种类型等;同时要求商家出具发票,且在发票上注明珠宝的材质、重量等信息,并保留好发票,便于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 购买服装消费提醒:注意查看吊牌,关注关键信息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应注意查看服装上的吊牌,吊牌上一般都有产品名称、商标、材质、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不要购买无任何信息的服装。若商家私自乱贴标签,导致服装标签上的信息与实际服装的信息不符,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购买保健品消费提醒:在医生建议下购买和服用
“部分保健品经营者往往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声称具有治病的效果。实际上,保健食品一般只适合特定的人群,而一般的保健食品都含有多种添加剂,盲目使用反而对身体有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千万不要轻信这类保健品推销,如果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家人应及时陪伴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如需进补,应在医生的建议下购买和服用保健食品。
当下市场上保健品众多,鱼龙混杂。如何挑选合格保健品?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称,关键要看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家和有无超过保质期限等。根据法律规定,合格的保健品必须在包装上载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2003年11月之前,该批准文号由卫生部作出,标记为“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或“卫食进健字”,此后则由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标记为“国食健字”。
因此,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只能标注“保健功能”或“适宜人群”等内容。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和购物凭证,仔细检查发票上记载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以便事后维权。
■ 预收费消费提醒:办卡前考察经营者,勿充值过多
对于预付卡消费模式,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家让消费者先预付费用,再让消费者享受服务和优惠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商家招揽客源、稳定客户,但这种消费方式,如因商家的搬迁、转让等原因,很难联系到商家,消费者所充值的金额也会被“套牢”,造成维权困难。
对此,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时一定要谨慎,切莫贪图便宜充值过多金额,更不要因商家给出的优惠而忽略了风险。同时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要考察经营者的信誉和经营状况,查看商家是否有相关的合法经营手续,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写明相关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消费凭证,以便事后维权。一旦遇到商家收取预付款后“跑路”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涉嫌经济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老年消费提醒:勿盲目听信宣传,针对性选择产品
老年消费者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在消费时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谨慎做出选择,不要盲目听信宣传,不要陷入经营者设计好的“亲情陷阱”,要保持一份理智,保持科学的态度,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随着网络、电视、电话购物的兴起,老年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在悄然变化,各种广告中名人的现身说法、专家的鼎力推荐、大折扣的回馈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大量难辨真假的400电话以及货到付款的方式,更是让老年消费者们趋之若鹜,一旦产生了问题进行维权时才发现之前的承诺如水中月、镜中花,经营者以各种托词推卸责任,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因此,提醒大家加强消费维权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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