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生俊 文/图
近日,东兴区锦华都小区部分业主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他们所居住的小区,楼顶乱搭乱建现象严重,房屋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将违章搭建拆除。日前,记者对该小区的乱搭乱建现象进行了走访调查。
小区居民:
乱搭乱建现场严重
影响业主居住环境
记者来到东兴区锦华都小区了解到,不少楼栋的顶层都有违章搭建,原本29层的楼房,很多都不止29层。有的违建业主甚至将顶层天台建成了“私家花园”,有的更建成了“楼中楼”。记者想走进其中一栋楼的顶层天台一探究竟,在通往顶层天台的楼梯处却发现安装有铁门,并上了锁,无法进入。
随后,记者在小区内找到一栋刚交付不久的楼房,上到顶层,发现现场堆放了大量河沙、砖头和已用完的水泥袋等建筑材料。在天台的两侧已搭建好了六间违章建筑,由于房间都锁了门,无法开门查看。
“我们小区顶层乱搭乱建严重得很,有的违建业主甚至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加建了两三层,房屋的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居住在楼下的业主天天都提心吊胆……”业主对此表示担忧。
据了解,顶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业主的违章搭建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而且“加盖”会破坏楼体的承重结构,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
小区顶层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让不少业主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多次与违建业主、物业协商无果,甚至还发生过打架事件;也有业主将小区违建情况反映到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
违建业主:
与房产商签订了合同
同意顶层“加盖”
记者随后进入到小区其中一栋单元楼的29层,看见多间房屋的大门上都张贴有《建设监察(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一系列通知。
记者走进其中一名违建业主的家里,询问违建具体情况。该业主表示,自己在顶层确实搭建了建筑物,面积约80㎡,但该业主也表示,购买第29层的房屋比其他楼层的房屋,价格高出约1000元/㎡,并且在购房时,房地产开发商与其签订了合同,同意业主在顶层天台进行搭建。记者要求该业主拿出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同意搭建合同时,业主却称该合同目前不在身边。
物业公司:
违建业主不听劝阻
没有执法权只能上报
小区内乱搭乱建,工程量巨大,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在搭建过程中,物业就没有进行劝阻吗?
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办公室门上张贴着一份《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告示,明确小区内不得进行违章搭建。
“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组织工作人员对存在违建的业主进行了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讲解,但违建业主根本不听劝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还增加了临时人员,对小区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和阻拦违建材料入场,也采取了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但违建业主仍固执己见,想方设法在顶层进行违章搭建。
“目前小区有60余处违建,我们也非常头疼,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迫于无奈,只有将情况反映到街道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执法部门:
已发出整改通知
立案58起
记者从东兴区新建社区了解到,社区确实收到过锦华都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反映,也多次到现场进行劝阻,并将情况上报于街道及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等相关执法部门。
据东兴区拆违控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在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与东兴街道工作人员多次前往锦华都小区违建现场,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违建业主基本信息、违建类型、面积、结构、用途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经调查,违建类型均为利用顶层公共平台进行违章搭建,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和彩钢棚。
从2016年5月开始,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内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条例对锦华都小区违建业主制发了《建设监察(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共计立案58起,也将相关调查资料发函至东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认定。
执法人员在摸底排查及立案查处的过程中,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违建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人大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政策法规,及时制止正在修建的违章建筑,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尤其是对材料运输等源头进行严格管控。
拆违进程:
拆除程序须依法依规
执法需一定时间
对于居民楼顶层乱搭乱建行为的处理,《物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既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为何乱搭乱建现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对此,东兴区拆违控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会遭遇种种难题,一是前期物业管控不到位,发现违建时已成形;二是对违建业主进行劝阻,业主拒不配合;三是拆除难度大,拆除行动难以进行等问题。
“拆除工作成本高,程序繁琐,拆除难度大,这也是处理违建的困难所在。”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违建行为,处理起来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接到投诉、举报或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建行为后,我们会立即制止,并确定是否需要立案处理。然后进入调查、审查阶段,并联系违建业主,对违建行为进行取证。当决定要给予违建人行政处罚后,需要将处罚书送达违建业主,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违建。如果违建业主拒不履行,执法人员就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下达多份执法文书,报批过程更要耗费一定的时间。
实施计划:
加大对违建宣传教育力度
确保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针对治理违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东兴区拆违控违办相关负责人提出相应计划。
一是建议房管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指导,尤其是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做好违法建设的源头管控和如何有效制止在建违法建设,组织调查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参与违法建设,并从中获利。
二是建议乡镇(街道)加大监管力度,扮演好“第一责任人”角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违法建设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议东兴区拆违控违办协调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已修建成形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倒排工期,优先拆除此类违法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政策解读:
全面实行“零补偿”拆违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业主抱有“若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后,自己就应该得到相应补偿费用”的心态。
对此,东兴区拆违控违办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明确答复:东兴区从制度上明确“零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内江市东兴区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江市东兴区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内江市东兴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意见》,对破坏城市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进行了部署,全面启动“零补偿”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明确了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任何形式补偿,从制度上斩断少数人利用违法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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